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互联网技术,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在原告许某诉被告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许、张两人为多年朋友。今年3月,张某在微信聊天中让许某扫自己发给原告的收款二维码,许某不疑有他2次共扫出5万元。然而张某竟无还钱的意思,经多次索要均未果,许某将张某诉至中站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二人了解情况。原告说自己以为张某遇到了难事,扫出的钱也是自己在网贷平台贷款拿到的,谁知张某多处借钱是为了满足自己家庭的高消费。经过了多次沟通,法官确定了原告的调解意向,后与被告联系。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分别耐心细致地做被告张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日耐心细致的调解斡旋,张某就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提出了具体的还款方案,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因被告人在外地,无法来到现场,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便利用“云上法庭”让原、被告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