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罗某已在正义网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且彻底删除了网盘上非法存储、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判决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当地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了该案执行情况。
2019年11月,待业青年罗某无意中发现,向一些游戏、赌博平台客服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获得额外好处,便试着出售一些亲友信息给买家。尝到甜头后,他放开了手脚,发展到和陌生人在网上任意交换、贩卖所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其间,罗某通过赌博游戏认识了专门贩卖个人信息的李某(已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在互相买卖信息的往来中,罗某骗取了李某的百度网盘提取码,并从李某网盘内下载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罗某立案侦查,并从其持有的电脑、手机中共提取出疑似公民个人信息数百万条。同年9月,该案移送綦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该院检察一部将案件线索同步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该院办案检察官从罗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数据、获利数额、公共利益损害后果等方面,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经补充侦查,罗某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被确定为300余万条。检察官通过研究相关司法案例、逐一梳理数百页的银行流水,最终认定罗某非法售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利金额为7万余元。
“罗某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海量公民个人信息,已导致众多不特定人的信息长期面临受侵害的风险,扰乱公民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流通秩序,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綦江区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刘小平介绍,这类案件公民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由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公益诉讼最为适当。
2021年11月11日,綦江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罗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要求追究罗某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提请判令罗某支付赔偿金,在省级以上媒体就其违法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彻底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注销侵权网络账号。
2021年12月24日,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同时,要求罗某支付赔偿款7万余元,在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彻底删除,消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