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楼上邻居要求其“拆马桶”,原因为何?
2020年10月26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的王茂从张涛处购买了位于二层的一套住宅,张涛住在其楼上,两家成为邻居后平日里关系处得不错。
然而好景不长。2021年初,张涛在装修房屋时,将房屋内厨房改造为卫生间,添设有便溺、洗浴等设施。这意味着,王茂一家的厨房正处于别人家厕所的下方。
“进入厨房时,一旦听到楼上住户上厕所的冲水声,心里就感到恶心,似乎还能从管道缝里闻到异味。”王茂认为,不仅自己的正常生活环境受到影响,楼上的改动还可能有渗水的风险,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茂想让张涛将厕所改回原处,但经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张涛将改装后的两个卫生间内的两个马桶拆除并对两个马桶下水口进行封堵。
今年1月5日,枞阳县法院对王茂诉张涛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予以立案,之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多次调解。
面对楼下邻居的不满,张涛认为,自己住的三楼和王茂住的二楼面积不一样,格局、结构也不一样,为了方便居住,卫生间和厨房才做了变动。
“在装修时,我让住在楼下的王茂夫妻上来看过,当时他们夫妻二人只是笑笑,并未提出异议。”张涛觉得对方默认了改造行为。
而王茂则说,他们夫妻只知道张涛要装修,并不知道卫生间改在自家厨房正上方。后来还是在厨房做饭时,听到楼上传来疑似使用抽水马桶的声音,才发现楼上做了这样的改动。
为了解实际情况,办案法官章丽到现场进行勘查。“张涛将原来的厨房改成卫生间,将原来的卫生间改成了厨房。”章丽告诉记者,改造后的卫生间有两个,一个在卧室内,一个紧挨着卧室,两个卫生间距离非常近,正好都在王茂家厨房的正上方,使用时楼下能听到异响。
章丽还注意到,由于厨房防水和卫生间防水标准不一样,厨房污水和卫生间污水等级也不一样,还可能带来房屋渗水等安全隐患。对于这些情况,不仅二楼王茂家心生不满,居住在一楼的住户也颇有意见。
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1月29日,枞阳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该案为物权关系纠纷。王茂与张涛为相邻物权人,在行使物权时应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指出,由于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于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2011年颁布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该条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因此按照规定,张涛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王茂家厨房的上方。
此外,张涛对房屋如此改造,使厨房污水和厕所污水等相混,易造成安全隐患,亦有违传统的民居生活习惯,给对方的心理和居住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王茂有权要求张涛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法院判决被告张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其居住的三楼房屋中两个卫生间内的两个马桶拆除并对两个马桶下水口进行封堵。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