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林杰荣)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6年某天,刘某在宁波市鄞州区某小区租了一个房间。在收拾房间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包用透明封装袋装起来的物品,看起来很像散装冰糖,这包东西周围还散落着一些吸烟壶。他用手掂量了一下这包物品,再看看地上的吸烟壶,隐约猜到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毒品。当时他有些害怕,就把这包物品放进了一口不锈钢锅内,又把锅藏匿在房间的天花板吊顶里。
2020年5月,刘某经济上出现困难,想着用什么方法可以搞点快钱。这时,他想到自己租住的房屋内还藏着一包毒品,就想把毒品卖掉换钱用。他联系到曾经认识的张某(有吸毒史,已另案处理),谎称自己朋友手中有一些毒品要卖掉,希望张某帮忙找一下路子。张某帮刘某找到了一些渠道,但提出要先验货,遂到刘某处拿走了一小颗毒品。几天后,张某说有个买家感兴趣,委托他看一下货。刘某为了取信于张某,也为了能赶紧把毒品出手,就把藏匿的毒品全部展示给张某看,张某随即向刘某支付了3000元定金。后来,刘某听说买家可能出事了(实际已被公安机关抓获),一直联系不上,卖毒品的事也只能不了了之。
2020年12月,张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为提供立功线索,他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刘某私藏毒品并曾向其贩卖的情况。公安机关于2021年1月对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立案侦查。立案当日,刘某在其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藏于冰箱和天花板吊顶内的毒品共计170余克同时被搜出。经鉴定,该毒品全部含甲基苯丙胺成分,俗称冰毒。
2021年2月,奉化区检察院对刘某依法批准逮捕;同年3月底,该院受理审查起诉该案。审查中,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且自愿认罪认罚。
根据刘某的供述及相关证据,检察官认定刘某的行为已涉嫌贩卖毒品罪(未遂)。2021年7月,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