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2年3月15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振伟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1年春节前,被告人张振伟利用其先后担任双鸭山市财政局局长,双鸭山市委常委、秘书长,双鸭山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调整、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40.18275万元,干股分红款共计人民币539.93832万元。2021年6月19日,调查机关查获张振伟藏匿于其妻姐家中的1支制式枪支、4枚制式弹药。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张振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振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振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