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余检)始创于1921年的五芳斋,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首批“中华老字号”。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利,选择侵犯五芳斋注册商标,将散装的“白包”粽子组装成美味五芳礼盒出售。日前,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周某等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适用不等缓刑,对某超市判处罚金。
2021年3月,某超市成为五芳斋的经销商。“这么多年来,卖五芳斋礼盒比较多,‘白包’很少。”团购部经理吴某口中的“白包”,就是不带外包装的散装五芳斋粽子,“订购的‘白包’本身是允许我们按照客户要求组装成礼盒的,但是如果要印上五芳斋的商标,就只能订购五芳斋公司的包装盒。”
因为生意不景气,加上做“白包”组装生意的人多了起来,超市的竞争压力很大。吴某觉得,如果继续用“嘉兴粽子”组装“白包”礼盒肯定竞争不过别人,去五芳斋定做带商标的包装盒成本又太高,于是动了去外面仿制一批盒子的念头。
在超市法定代表人郑某的默许下,吴某找到了在杭州经营印刷公司工作的周某。周某从事设计印刷多年,清楚地知道要使用五芳斋的商标必须先取得五芳斋出具的注册商标标识使用授权,但受利益驱使,她直接根据实物照片和从网上下载的“五芳斋”标识图片来进行仿冒。
2021年5月底,五芳斋负责维权的工作人员在日常跟踪中发现,他们在超市购买的五芳斋礼盒没有生产地址、生产日期等内容,于是报警求助。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超市共向周某订购了6.5万个五芳斋包装礼盒,民警现场查获了其中5万余个,其余均已售出。
五芳斋工作人员表示,五芳斋公司仅向超市供应“白包”粽子或成品礼盒等产品,从未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授权给该超市。同时,这家超市没有相应的卫生环境条件和分装人员的健康状况保证,并不具备食品分装许可资质,粽子很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2021年11月,余杭区检察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周某等3名被告人及某超市提起公诉。近日,余杭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