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划拨一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顺利执结一起买卖纠纷案件。
2021年夏天,中站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诉刘某买卖纠纷一案。李某在经营饭店期间,刘某多次在其饭店内吃喝消费,经双方核算,被告刘某共拖欠原告餐饮及烟酒费15000元,经多次讨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于五日内支付原告李某1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仍拒不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多次与刘某进行联系沟通,敦促其尽快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告知其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刘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规避执行。后经李某反映,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刘某银行卡上有多笔数千元的进款,随即前往银行冻结划扣执行款到法院专用账户上,并及时将执行过来的钱款交予申请人李某。(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杨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