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男子“变声”骗女友74万元获刑

黄辉 周孝清 吴志凌    2022-03-02 09:27:36    法治日报

一男子为骗取女友钱财,通过“变声”假扮“干妹妹”“管教民警”等多重身份。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

2019年2月,许某在万年县认识了被害人钟某,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7月,许某离开万年县。在两人分开期间,许某谎称打伤他人需要赔偿、被拘留(服刑)需要疏通关系、治疗腿伤等事由,通过掐自己的喉咙、捂住自己嘴巴或者捏住鼻子等方式改变声音虚构“干妹妹”“管教民警”“主治医生”“老总”“老总姐夫”等身份骗取钟某钱财,用于赌博、还高利贷及日常开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实施诈骗、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财7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许某以量刑偏重为由提出上诉。抚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虚构身份骗取通行证跨境赌博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北京冬残奥会,中国准备好了

北京冬残奥会,中国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