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何骏 廖家伟)未成年儿子因犯寻衅滋事罪仍在社区矫正期间,其父亲不仅没有认真反思教育缺位的错误,反而因同样罪名被判处刑罚。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向这位父亲夏某发出了该院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法律手段敦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今年1月,被告人夏某因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被梁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夏某与该院之前判处的犯寻衅滋事罪的未成年人小明可能系父子关系,经过认真核实,证实了承办法官的猜想。小明因长期缺乏父母关爱、疏于管教,已辍学多年,2020年6月,因与在校学生发生打架斗殴,情节恶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夏某案发时,小明正处接受社区矫正期间。
承办法官介绍说,小明作为未成年人,缺乏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导致误入歧途,其父本应认真反思自身问题,加强对子女管理教育,帮助其走上正确道路,而夏某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仍然对小明不管不顾,反而以身试法。
全面了解案情后,梁平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夏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从法律上督促夏某履行监护人职责,提高法律意识和监护意识,做好对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质、法律素养、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同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联络站”驻站市人大代表对夏某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夏某当场表示一定积极吸取教训,加强自身学习和家风家教的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