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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怨报复打伤证人,被判拘役

2022-02-21 09:06:40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章佳明)因朋友依法作证,自己的危险驾驶罪名成立被判刑入狱,出狱后便心怀怨恨打击报复,伙同他人殴打证人,致其多处受伤。日前,由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打击报复证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覃某、姜某拘役三个月。

2020年8月,当时作为“好兄弟”的覃某和智伟(化名)相约聚餐,覃某酒后执意驾车回去,路上把一户人家的围墙撞了,还和人打了一架。后来被害人报警,覃某怕自己酒驾被查,而智伟当天聚餐并未喝酒,覃某遂让其“顶包”。但是在之后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智伟并未作伪证,而是指认了覃某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来覃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从此,覃某便有了心结,认为智伟不够仗义,出卖了自己。

2020年12月,覃某刑满释放,也和智伟断了往来。直到2022年1月7日,覃某和姜某在家中喝酒,又说起了这件事情,姜某怂恿覃某找智伟说道说道。于是,正在气头上的二人马上去找智伟“算旧账”。二人见到智伟后,质问他为何要作证“出卖”朋友,智伟解释称自己没办法,也不能违法作伪证。但这番解释并未消解二人的怒气,最终,讨要说法升级为拳打脚踢,造成智伟左脸明显红肿和划痕,身上多处受伤。

随后,智伟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将覃某、姜某抓获归案,二人对共同殴打智伟的行为供认不讳。

日前,经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覃某、姜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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