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某为牟取私利,在朋友圈发消息谎称有能力为他人代办公租房、代办京户、代上京牌,并承诺办理不成功钱款全额退还,以签订合同或口头约定的方式共骗取170余名“代理费”共计2800余万元,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肖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1万元。
据介绍,2017年6月,肖某在朋友圈看到某信息咨询公司法人发布的“代办公租房”广告后,便开始仿照该公司开展代办公租房的业务。肖某谎称自己发小的父亲家中“有关系”,在朋友圈发广告招揽客户,但肖某并没有代办公租房的资质和能力,实则是以欺诈的方式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并收取费用。随后肖某还发展了代办北京户口、北京车牌等多项业务。众多被害人发现被骗后要求赔偿损失,肖某因无力偿还只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截至案发时,肖某共骗取170余名被害人“代理费”共计2800余万元,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
法院经审理查明,肖某的上述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两项罪名,故依法判决肖某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1万元。追缴被告人肖某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一审宣判后,肖某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再上诉。(任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