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才、王小燕向我们介绍,存单这种方式利息高,还可以随用随取,很方便。我们一看那一摞摞的存单有总公司的印章,感觉很正规,就以存单的形式投了钱,现在才知道原来存单是PS的,印章也是他们自己刻的……”投资被骗的群众回想起当初李有才和王小燕让他们投资的场景,感到无奈。
李有才和王小燕在近两年时间里,以高息为诱饵,骗取投资人资金1200余万元。2021年12月3日,李有才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王小燕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大量证据被销毁隐匿
2020年10月,该案移送高青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安亮亮仔细审阅案件卷宗材料后犯了难。李有才和王小燕到案时,从他们使用的手机中未提取到两人合伙期间的相关数据和记录,其公司电脑的数据也被清理。大量证据已经销毁隐匿,直接定罪证据比较薄弱。
“王小燕自学法律专业本科,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她辩解自己没有犯罪,还提供了录音证据,证明她对很多事情都毫不知情。”安亮亮谈起这起案件时说,“因当时处在疫情发生期间,公安机关无法将两人拘留,对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安亮亮分析,李有才和王小燕主动提供的手机均没有微信聊天软件,而李有才的手机有被刷机的痕迹,这说明二人的手机里有大量对他们不利的信息,如何提取到相关信息对本案至关重要。
为此,他再次对现有证据,尤其是集资款的去向进行审查比对,顺藤摸瓜,发现了诸多疑点。
非法集资账目信息找到了
经过对李有才个人集资账户银行卡流水的比对,办案检察官发现,李有才除了将集资款大部分挥霍用于购物消费,还有数笔大额款项打给了陈小琳等人,这些人与李有才是什么关系呢?
2020年10月29日,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建议根据李有才账户的资金流向寻找关键证人陈小琳等人。经查,陈小琳曾是李有才的情人之一。警方从陈小琳等人处查证到李有才虚构假工程的行为,也了解到王小燕于2019年4月从陈小琳处得知李有才有家室。
针对账目调取不全、原始聊天数据未获取的问题,虽经两次补查,公安机关仍未能补充到上述证据,为了避免案件超时效办理,该院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2021年2月23日,办案检察官带领法警在公安民警协助下对王小燕的住所进行突击搜查,查到移动硬盘一个、手机一部。手机中有她与李有才等人的聊天记录,移动硬盘里有她和李有才非法集资的大量信息,包括账目、资金用途等。原来,自从知道李有才的欺骗行为后,王小燕便悄悄开始保存相关证据,有预谋地和李有才进行对话并录音。
2021年3月15日,检察机关分别对李有才、王小燕二人决定逮捕。3月30日,高青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守好百姓的“钱袋子”
2017年,两人相识时李有才自称干着大工程,开着豪车,住着别墅,一下子就俘虏了王小燕的心。但此时王小燕万万没想到,李有才不是什么老板,他所谓的工程是假的,别墅、豪车都是租的。而李有才知道王小燕有金融公司工作经历后,便打起了做金融业务的主意。经王小燕介绍,两人一同入职上海天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该公司有接受融资款的业务。
2018年6月,李有才、王小燕在高青县注册成立了淄博天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他们谎称该公司是上海天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高青的分公司,并私自印制存单、私刻印章,以年收益率10.5%、11%的高利回报为诱惑,在高青县辖区向140余人非法集资1200余万元,这些钱全部汇入到了李有才的个人银行账户。
李有才、王小燕将吸收来的资金用于个人买房、买车、日常消费、还债、投资、赌博以及偿还客户本息,资金链断裂后造成投资人实际损失790余万元。
2021年5月21日,该案在高青县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李有才和王小燕相互推诿,但面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二人最后哑口无言。10月2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有才提出上诉。12月3日,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的办理充分利用了自行补充侦查这一法定权力,办案检察官通过对关键证据进行亲历性审查,准确、全面把握案情,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高青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玉伟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多发,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检察机关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惩处力度,做好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守好百姓的‘钱袋子’。”
(文中公司和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