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承包地里挖文物 破坏遗存被重判

2022-01-18 09:58:25    检察日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月、董某斌犯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3000元。法院同时判令董某月、董某斌承担所盗掘墓葬抢救性清理费用、税金共3069.35元,并通过全国性报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5月底,董某月、董某斌趁夜深人静之时,携带盗掘工具到自家亲戚的承包地里对一处古墓葬进行盗挖,盗得明釉陶梅瓶一个,经鉴定为三级文物。案发后,桂林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组织对该处古墓葬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鉴定,盗掘的古墓葬为明代墓葬。

2021年10月,叠彩区检察院对董某月、董某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董某月、董某斌进行了思想教育,纠正了二人认为在自家承包地进行墓葬挖掘不违法的错误思想,使二人深刻认识到盗掘行为的危害性和保护文物的重要性。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作出了上述判决。(潘艳玲/文 姚雯/漫画)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第一案”程三昌贪污案一审宣判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