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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廉租房当扶贫安置房转卖,批捕

2022-01-17 10:14:27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黄宝仪)“只要几万元就可以拿到一套扶贫安置房,住不了还可以出租,多划算!”面对如此诱惑,8人信以为真,最终投入的钱款全都打了水漂。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汤某、施某批准逮捕。

张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入不敷出。为了缓解压力,她找到汤某,表示可以租一些廉租房来假冒扶贫安置房,进行“倒卖”。缺钱用的汤某一听立马答应了,并找来施某一起干。

2020年4月的一天,施某带林某来“看房”,汤某领着林某来到临时租的房子里。其间,汤某称自己认识许多领导,可以帮忙购买平南县各地的扶贫安置房。林某信以为真,对汤某带去看的扶贫安置房很满意,觉得价格便宜,住不了也可以出租,这笔买卖不亏。于是,林某一下子购买了11套扶贫安置房,并给了汤某30万元作为定金。

时间过去了好几个月,汤某帮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事情却迟迟没有音讯,林某越想越不对劲,遂让汤某把定金退给她,汤某退回15.5万元。

据查,2019年11月至2021年5月,张某伙同汤某、施某以低价帮助购买扶贫安置房为由实施诈骗,共骗取林某等8人95万元。

2021年5月,被害人报警,公安机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到案后,张某、汤某、施某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是骗他们的,我不认识相关领导。”“我们没有扶贫安置房,就想拿点钱用。”讯问中,张某坦言,骗来的钱都被用于日常开销。最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三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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