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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入户偷白酒 撞人逃脱成抢劫

郭树合 高磊    2022-01-04 09:46:44    检察日报

2021年12月16日,山东省无棣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抢劫、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张某曾因犯使用假币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先后5次被黑龙江、山东等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9年3月刑满释放。2020年11月,其又因入户盗窃被阳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1年4月28日,张某驾车窜至无棣县某村,停车后步行溜进远离主路的一户人家,在盗得白酒出门时被外出归来的被害人发现,遭质问后放下白酒转身出院试图驾车逃离,没想到被害人追出来并站在车前阻拦,张某强行驾车将被害人撞倒碾轧并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构成重伤。

为逃避侦查,张某将车转售给了他人,不顾自己正在取保候审期间,且未取得执行机关许可,远赴广西,今年6月初被无棣县公安局抓捕到案。张某辩称,他只是问路才进入被害人家中,是被害人持棍棒追打他,被害人是坐在车前盖上自己溜下去的,他并无撞击行为,驾车逃离属于正当防卫。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先后补充了车辆维修、低价卖车等方面的证据,但张某对于抢劫犯罪事实拒不供述,对低价售车、进入非临路的被害人家中问路、取保候审期间脱离监管等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无棣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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