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时政 > 正文

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军队党内表彰规定》

2022-06-17 10:00:00    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军队党内表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重要指示,严格政治标准,聚焦备战打仗,注重继承创新,体现严实精神,是规范军队党内表彰工作的重要法规。制定出台《规定》,对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激励军队党员和党组织在强军兴军中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定》严格遵循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原则,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体制要求,对军队党内表彰的项目设立、表彰对象条件,党内表彰的实施,党中央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对象的推荐,军队党内表彰获得者享有的待遇等,作出系统明确规范,为军队各级开展党内表彰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制度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2年06月17日 01 版)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勇毅笃行 长风万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