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青海省乡村振兴局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后续扶持各项工作落实,共搬迁安置农牧民5.2万户2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7万户11.89万人。
随着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任务陆续完成,工作重心也逐步转移到了后续扶持。在2016年以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2021年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若干措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2份政策措施含金量高的文件,聚焦就业、产业、社区治理、社会融入、提升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了40条政策举措,逐步形成了后续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了后续扶持力度。
产业发展是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的治本之策,为此,青海在全省38个项目县建设了扶贫产业园,在涉及搬迁的761个贫困村实施互助发展资金和村级光伏扶贫项目;6.5万名有劳力的搬迁贫困人口实施了到户产业扶持,实现了搬迁县、村、户产业扶持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户均家庭纯收入4.8万元,人均纯收入1.2万元。
突出就业帮扶,从精准定位、加强培训、提升服务、兑现补贴、公益岗位、动态监测等方面,拓宽渠道,精心组织,全面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增收。2016年以来,共培训建档立卡搬迁群众6.3万人次,60%的受训人员实现就业,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建设扶贫车间24个,提供就业岗位1801个,并通过周边基地园区、龙头企业带动就业2230人,解决3311名搬迁群众就业问题;全省3.17万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2.1万户每户1人从事生态公益性管护、保洁保安等工作,户均年度增收最高达到2.16万元。截至目前,全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共2.8万户6.5万人,其中5.4万人已实现就业,实现了有劳力的搬迁户每户至少1人就业的目标。
与此同时,不断引导社会融入,通过强化党建引领,及时建立健全集中安置区党组织;通过强化联动管理,引导群众爱新村、建新村,构建良好社会风气;通过强化综合服务,统筹做好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