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面向农民推出“时令法庭”,审理案件时错开农忙时期,利用农闲时间调解纠纷。“时令法庭”考虑农时农事对农民的重要性,让农民既不耽误务农,又化解了纠纷,彰显了为农服务、司法便民的理念。
许多农村纠纷是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起因简单,标的额较小,但如果没有及时圆满解决,也容易激化矛盾。随着农村社会转型,农民参与民商事活动更加活跃,矛盾纠纷更加多发。可如果打官司时赶上农忙时节,会额外耗费农民的时间和精力。而时令作物一旦误了农时,损失的便是农民收入。矛盾纠纷要解决,农忙的重要性也要考虑。对此,法官站在农民角度考虑问题,照顾农业生产,主动在农闲时下乡服务当事人,不拘泥于固定排期和坐堂审案,化解了农民的两难,值得点赞。
“时令法庭”之所以广受好评,在于其契合农村本土情况、创造司法便利的惠农理念。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还可以为农民送去更多便利服务。比如解决矛盾纠纷时,将开庭场所搬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百姓炕头,让农民免去奔波之苦;送法下乡时,使用当地方言或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农民听得明白、听得进去,引导更多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农忙时期,针对急需解决的涉农案件,法官可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这些都是各地可以加紧探索并推进的司法便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