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等6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要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要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通知》强调,要以县(市、区)为单元,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要根据镇村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城市或县城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收运处置体系,离城较远的村庄,采用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小型化、无害化处理模式;根据垃圾类型、地理条件,采用填埋、焚烧、热解、沤肥等处理模式;根据政府财力、人口规模,鼓励采用市场化运营,政府主导的推荐采取“户减量、村集中、镇收集(压缩)、县转运、县处理”的模式。要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收集设施全覆盖的要求,实现组有垃圾桶、村有垃圾箱、镇有中转站(压缩站)。要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尊重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有机垃圾沤肥还田,厨余等垃圾可由村组集中堆肥,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减少垃圾出村量。要健全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组建一批相对稳定的保洁队伍。
《通知》还要求,省级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区)、县(市、区)级要将农村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将农村生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纳入对市(区)、县(市、区)两级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中,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突出问题列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陈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