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并印发了《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指导服务体系作为提升行动的重点任务,并力争在“十四五”末,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超过1000名,为1万家左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服务。
为此,《方案》要求,各地要面向驻村工作队员、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团(员)、乡土专家、大学生村官、企业和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示范社带头人、示范家庭农场主等选聘辅导员,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将培养的1000多名辅导员纳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方案》还提出,要健全农民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建立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要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鼓励农民合作社根据发展需要采取出资新设、收购或入股等形式办公司;鼓励各主体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等。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提升行动,各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培育力度,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有效带动农业提质、农民增收,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郜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