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吉林省通过稳政策、抓产业、促就业、强保障,全省脱贫群众人均收入达到12079元,同比增长20.1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全省农民收入增速10.4个百分点,其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34.88%、27.55%。
全省确定了13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14个方面政策集中支持。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4亿元,从产业就业、配套设施、社区治理上继续巩固提升。2021年,全省建立24个中省直行业部门参加的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厅际沟通协调机制。截至2021年底,全省85.88%的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全省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住院、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保持在90%和80%。6类农村低收入群众动态新增危房5060户全部完成改造;脱贫人口饮水安全保持全覆盖,51个县初步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县级统管。
项目带动,产业帮扶。全省实施产业帮扶项目558个,带动脱贫人口42.03万人。光伏扶贫收益累计到位15.01亿元,受益脱贫人口26.15万人。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1.29万人,超出上年5个百分点。摸排核实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产292.97亿元,已确权92.98%。全省脱贫人口享受低保政策21.04万人,农村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14.2万人,发放60周岁以上脱贫老年人补贴22.01万人。
吉林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完成全省6类村庄分类布局、2780个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农村道路、供水、电网、新能源、新基建5项建设工程,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人居环境整治6个提升行动,全省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3%,乡级行政区5G通达率98%,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目前,吉林省共创建首批包括374个脱贫村在内的1022个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阎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