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制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方案》部署三项重点任务:一是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有一定实力和能力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东部省(市)社会组织,力争对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二是积极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社会组织针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开展项目对接活动。
《方案》明确,各省级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可按照本方案,制定本省(区、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每年底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报送本地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协调做好社会组织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对工作,提出工作需求,加强工作对接,衔接做好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各地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引导和能力培训,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乡村振兴。
《方案》指出,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民政部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统计平台,建立反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评估评价体系。开展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案例征集研究,围绕专项行动选树优秀社会组织和知名公益品牌,总结经验做法,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见习记者 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