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委组织部获悉:为有效解决过去存在的村干部力量分散、权责不清、待遇偏低等问题,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省全面推行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推动实现村级岗位设置精干高效、村级组织运转规范顺畅、村干部待遇明显提高。
根据《通知》要求,云南各地将因村施策把村级岗位整合为正职岗、副职岗、委员岗3类,统筹核定村“两委”成员职数,推进交叉任职,发放岗位补贴。每个行政村纳入“大岗位制”管理的村“两委”干部一般不超过7人。村级岗位整合后,实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干部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相近、类别相似、人岗相适、分工合理的原则对村干部工作进行分工。
为确保村干部依岗履职,云南还将同步建立和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民情恳谈、为民服务、考核评价等制度,规范村级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代办事项,确保群众“进得了门、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记者叶传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