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无疑是重要指标和核心目标之一。最近,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获悉,2021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1.94,比上年缩小0.02,相当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多增加300元左右。这已是浙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第9年呈缩小态势。
以“民营经济”著称的浙江,素来藏富于民,尤其是农村发展水平长期处于全国前列。2020年,浙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36年领跑全国,该年度,城乡居民收入比自1993年以来首次小于2。
记者了解到,2021年,浙江老百姓的“钱袋子”更鼓,居民收入呈恢复性增长。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487元,比上年增加5788元,名义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247元,比上年增加3317元,名义增长10.4%。据悉,浙江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有望连续第21年和第37年荣膺全国第一。
此外,还有两组数据,同样说明了浙江推动均衡发展的“含金量”。2021年,浙江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1元,比上年增长14.8%,并且各季度增速呈上升态势;去年前三季度,浙江山区26县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125元,同比增长12.2%,增速比全省和全国高出0.6个百分点。
今年浙江“两会”期间,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持续着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在“扩中”“提低”改革中,聚焦低收入农户、进城务工人员等提低重点群体,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和主动性。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朱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