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加快补齐农牧区养老服务短板。
针对农牧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分层分类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提出,构建农牧区养老兜底保障体系,加强农牧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困难老年人“一对一”结对帮扶率达到100%。
《规划》要求,推动城镇和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城乡富余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加快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向养老服务人员的有效转移。做好掌握本地区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具有青海民族特色的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规划》强调,“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将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立高原特色养老产业项目平台,打造10家智慧养老院,建设15个智慧养老社区。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加快补齐农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布局调整、完善老年健康体系等具体任务,计划2022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姚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