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等14家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有关要求,旨在顺应人民群众旅游休闲新需求,扩大优质供给,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保障露营旅游休闲安全,加快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绿色旅游,倡导文明旅游,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近年来,我国露营旅游休闲快速增长,在促进旅游休闲消费、培养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便利人民群众就近出游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推进露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据第三方测算,中国露营经济核心市场规模和带动市场规模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21年中国露营经济核心市场规模约为747亿元,同比增长62.5%;带动市场规模约为3812亿元。预计到2025年,中国露营核心市场规模约为2483亿元。
《指导意见》提出,露营旅游休闲发展应遵循旅游为民、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规范发展,合理引导、可持续发展,文明旅游、绿色发展,产业协同、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将露营营地分为公共营地、经营性营地、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等不同类别,分类施策,既积极鼓励促进,又合理规范引导,更好更充分满足人民群众露营需求。
《指导意见》围绕扩大供给、提高品质、规范发展、防范风险、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出优化规划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加强标准引领、推动全产业链发展、规范管理经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文明露营等工作任务,谋划全国整体空间布局,提出构建全国营地服务网络体系,形成露营旅游休闲精品线路,推动形成营地体系。探索支持在转型退出的高尔夫球场、乡村民宿等项目基础上发展露营旅游休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点、环城游憩带、郊野公园、体育公园等,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供露营服务,鼓励城市公园利用空闲地、草坪区或林下空间划定非住宿帐篷区域,供群众休闲活动使用,扩大露营营地发展空间。加大对已有《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等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从多种方面为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为保障露营安全,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指导意见》要求营地选址应当科学合理、注意安全,避让生态区位重要或脆弱区域,远离洪涝、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和危险野生动植物活动区域。要求经营主体落实相关公共安全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监测预警和消防设施设备。避免在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缺乏安全保障的“野景点”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开展露营活动等。把绿色旅游、文明露营作为文明旅游的重要任务,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创建内容,进一步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积极倡导“无痕露营”出游方式,引导游客培养文明、绿色、安全露营习惯。
为切实推动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用地保障、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品牌协同、搭建行业平台、加强理论和人才支撑等组织保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从规范管理责任角度,推进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履行好对相关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露营旅游休闲活动依法依规规范开展。解决发展政策痛点,优化露营旅游休闲用地政策,依法依规利用符合条件的土地资源转型发展露营旅游休闲项目提出具体要求,为合理扩大营地发展空间提供政策依据,另外从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支撑,以扎实有效的举措为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开拓空间,破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