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有超过4000万老人处于失能、半失能的状态。让失能老人能够“老有所护”是许多家庭的殷切期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种能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时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保险产品。通俗讲,就是投保后,被保险人一旦失能,保险公司能按时给付保险金,负担全部或部分护理费用支出;部分保险机构与专业护理机构合作,还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照料服务。日前,一项有关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改革措施颇受关注——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将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下称“转换业务”)试点。转换业务具体指什么?百姓将如何获益?记者进行了采访。
寿险保单给付责任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更充分地满足护理保障需求
自2016年起,我国部分地市陆续启动了国家层面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长护险试点城市达49个,参保约1.4亿人,累计享受待遇100余万人。
专家表示,尽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场需求相比,供给仍显不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瑞士再保险瑞再研究院此前联合发布的报告指出,2021年我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费用缺口约为9217亿元。在护理支付层面,目前家庭支出仍是失能老人支付护理服务费用的主要来源,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基金支出占比仅在3%左右。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相对有限,不少试点地区的保障水平约为每月2000元左右,难以满足护理支出。因而,补充这一保障缺口,对增添失能老人保障、缓解家庭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说。
如何快速弥补这一缺口,提升商业长期护理保障覆盖面?从监管部门到行业自身,对寿险转换长护险业务酝酿已久。
业内人士介绍,这种转换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使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产生护理需求时,能够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在转换比例方面,《通知》明确人寿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在提出转换业务申请时应明确转换比例,转换比例的取值范围不得低于10%,且不得超过50%。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介绍,寿险产品覆盖人群广,产品多以死亡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实现寿险保单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使得保险金给付条件更加多元、灵活,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多了一种保障选择。
“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的转换,可在一定程度上看作是寿险保险金的预付机制,相较于被保险人死亡后进行赔付,这种方式有利于更充分地满足失能老人对护理保障的需求,对于老人及其家庭都更有意义。”朱铭来说。
根据被保险人状况设计不同转换方法,为满足被保险人护理需求提供了便利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通知》适用转换的产品为普通型人寿保险,包括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以及两全保险等。其中,死亡保险包括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等。
在转换方法方面,包括保单贴现法和精算等价法。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如被保险人已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那么便适用于保单贴现法,即保险公司以身故保险金折价的方式,将原本在身故时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提前作为护理保险金给付给被保险人。
精算等价法适用于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时被保险人尚未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的部分保单价值作为转换基础,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并以转换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计算长期护理保险保额。在申请办理转换业务后,如被保险人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人身保险公司按转换得到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额进行给付。
据了解,约定的护理状态是指罹患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等10种特定疾病,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第一至三级伤残。
业内人士分析,针对不同人群的转换方法都为满足被保险人护理需求提供了便利,保障了被保险人保单利益。
此外,《通知》也提出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在开发人寿保险产品时,在条款中增加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保险责任转换的内容,为被保险人扩展提供长期护理保障责任。同时,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提供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的护理支付方式,满足客户差异化的护理保障需求。
行业有望优存量添增量,试点工作顺利推动须凝聚多方合力
朱铭来表示,寿险等传统产品正处在改革发展阶段,转换业务的试点,也有望在创新优化存量业务的同时,为行业带来新增长点。
与此同时,要让改革举措顺利推动,对保险公司而言,有一些难题亟待破解。比如,相较于传统寿险中死亡率等数据,失能比例、失能程度等数据依然存在不足,行业需加快统计和完善失能发生率等有关数据。“保险公司需要明确失能定义、如何鉴定、确定给付标准,对失能风险进行详细的测算等,以确保负债端不出现偿付能力风险。”朱铭来说。
此外,专家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应积极“搭台”。监管部门可通过有关政策激励提高保险公司开展转换业务的积极性,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护理保障相关险种。而对地方政府而言,可助力推动医护资源与保险公司的对接合作,进一步为相关业务赋能。
“未来,保险业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解决供需矛盾入手,打好数据和标准体系基础,找准自身定位,系统推进,加强与医疗、护理及健康服务行业的合作,持续推动我国老年保障及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险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于华说。
为保障转换业务试点效果,《通知》提出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转换业务试点的开展情况,指导和督促人身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此外,《通知》还指出,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反映转换业务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夸大、不实宣传转换业务及监管政策,欺骗、误导投保人申请办理转换业务,私自印制宣传材料等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