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排放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最大来源,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必须啃下工业排放这块“硬骨头”。
日前,中华环保联合会组织召开团体标准新闻发布会暨生态环境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动员会,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技术规程》两项团体标准,旨在推动工业企业提高标准水平,加强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治理,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挥发性有机物是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的总称,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人为排放源很多,可以分为工业源、生活源以及移动源3类,涂装、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工业源排放量最大。通过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可以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重要意义。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充分考虑不同规模工业企业、不同末端治理技术的具体情况,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报告。适用于企业自我评价、第二方或第三方评价,也适用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评价工作。这一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等33家编制单位编写完成。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技术规程》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控制、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记录与报告等要求,可以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系统选定、方案选择、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治理设施性能现场检查、现场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这一标准由上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25家编制单位编写完成。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但臭氧污染日益加剧。从污染物排放量来看,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下降的同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际一直居于高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新民表示,“我们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存在‘技术工艺和企业匹配度差’‘核心工艺部件依靠进口’等问题。希望通过标准的制定,促进治理市场良性发展。”
“随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为关注重点,很多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潘赟表示,由市场自主制定的自愿性团体标准有很大的优势,希望通过制定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规范,增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减少设施运行安全隐患,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协同进步,引导产业转型升级。
专家认为,两项标准发布实施后,有效填补了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效果评价、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领域的标准空白,要让行业和群众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必要性,更好地参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截至目前,中华环保联合会已发布团体标准34项,已立项标准152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监测领域“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预研11项。这些标准涵盖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监测等领域。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孙晓华说,将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规范环保市场的秩序,推动标准落地,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