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可无理由退货、预收费用不超六个月、网络平台不得默认自动续费……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引发关注。近年来,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遭遇陷阱的情况时有发生。7天无理由退货,无疑是为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提供了后悔的机会,有利于避免老年人因为保健品骗局而蒙受经济损失。老年人权益保护牵动全社会的心。从去年年底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保健品坑老”将依照诈骗罪定罪处罚,到上月召开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中央政法委等12部门共同推进,一系列举措,将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当然,除了加大事后查处力度,也需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才能让广大老年人远离各种保健品骗局,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