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转了8500元到你们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请查收……”近日,被执行人王某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急忙表示要缴纳执行款,请求将其名字从失信黑名单上撤下来,并解除其银行账户冻结。
据了解,王某因尚欠许某借款20000元拒不归还被诉,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王某却一直没有履行,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王某拒不支付欠款,四处躲避执行。之后,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对王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依法扣划其名下银行存款11500元。
因剩余款项无法执行到位,案件只能暂告一段落。随后,执行法官依法将王某名下所有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在外做生意的王某准备“端午”期间回家休整,在购票时被告知其因执行案件未履行,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无法使用银行账户和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给王某在出行、生活、生意上带来很多不便。因此,王某意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主动电话联线法官,表示愿意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