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江西信丰一名“受害人”被抓

2022-05-09 15:47:02   

本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因一念之差,竟沦为诈骗团伙的“帮凶”。2022年5月6日,信丰县公安局正平派出所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春节期间,因“网络贷款”的方式被骗15000元。为尽快挽回损失,张某某听朋友介绍出售银行卡可以快速赚钱,心动后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转移犯罪资金,并提供刷脸验证,从中非法获利3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信丰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信丰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更不要将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信丰警方将纵深推进“和谐2022”2号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信丰县公安局 魏骅)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北京严查生态破坏背后腐败问题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植被生态质量指数创二〇〇〇年以来新高

植被生态质量指数创二〇〇〇年以来新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