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萝北县公安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男子,涉案流水高达40余万元。
2月18日,萝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一女士报警称,自己因准备申请网贷,便通过网上汇款的形式向对方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最终被骗共计16万元。
随后,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受害者提供的线索,经过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最终锁定一名取款男子王某的身份信息。3月,民警克服疫情困难,先后赴广西南宁、玉林、钦州开展抓捕工作。最终于4月上旬,将王某在钦州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帮助诈骗分子实施洗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王某和该诈骗分子在网上相识,具体身份不明。今年2月13日,该诈骗分子通过微信联系王某,要求王某提供其名下4张银行卡号和密码,用于电信诈骗汇款,并以每次3000元的好处费为诱饵让王某到指定银行,将王某名下这四张银行卡内被汇入的诈骗款取出,进而完成洗钱行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不仅向对方提供了其名下的四张银行卡和密码,还为了贪图每次3000元的佣金,于2月15日和16日,帮助诈骗分子取款两次共计10万余元,交至一名陌生人员手中。从中总共获取佣金6000余元现金,取款完成后,该诈骗分子立即将王某微信删除,而6000余元的非法所得,也被王某挥霍一空。据民警查询,王某的四张银行卡账户中,涉诈骗金额流水总计40余万元。
目前,王某已被萝北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