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幸福派出所接到辖区成高子收费站的电话报警,称一台大货车,冒用小轿车ETC通行。接到报警后幸福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到现场后,一辆货车停靠在收费站院内,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该车涉嫌大车小标,货车客标情况,也就是说用小车ETC缴大车高速费。
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车主和司机控制,同时与收费站工作人员查看该车的逃费情况,经初步查明,该大货车共逃费六次,横跨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山东,浙江,湖南等多省高速,共计逃减费近15000元,民警随即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对吴某和王某讯问,车主吴某为了少缴高速费,通过网上联系了一个叫刘某的人,在刘某处办了四个小车小车ETC,并伙同司机王某通过倒换ETC卡上高速,在下高速时用小客车ETC为大货车计费,从而实现少交高速费的目的。经过民警对吴某的进一步讯问得知,吴某从刘某手中购买的ETC远远超过了其本身的价格,而这个刘某是一家ETC的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员工。
3月31上午,民警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经讯,刘某交代了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大车车主是为了少交高速费的情况下,把大车的车牌号修改到小车车牌号的行驶证上然后用行驶证的照片以及车主的信息为货车申请小车ETC,再将ETC高价卖给货车车主,从中赚取差价的犯罪行为。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经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人间正道是沧桑,大车小标“给高速费打折”既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自己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