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6日03点21分,德阳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一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称一群众报警:在旌阳区光华巷,有一辆汽车撞树,一人受伤。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贺茂强、刘斌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在市区光华巷口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与人行道上的树木发生碰撞,车辆严重变形。民警分别对现场四名逗留男子进行询问,得知事故发生时魏某是驾驶员。魏某的呼吸式酒精吹测结果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调查中,民警在给报案人做询问笔录时得知,报案人是出租车司机,事发前在泰山路行驶时从道路中间车道对魏某驾驶的事故车辆进行超车。魏某当时情绪激动与其发生了口角,随后反超出租车与其并排行驶,双方停下车又再次发生了争吵。争吵结束后,魏某加速驾车离开,出租车司机在后方看见其右转进入光华巷时发生了事故便报了警。
最终,魏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德阳交警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姚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