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郝萍)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公安部扫黑办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追逃态势,持续深入推进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
近日,在我有关驻外使馆的支持协同下,经我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涉恶犯罪在逃人员林某强(男,41岁)在境外落网,并被成功遣返回国。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加大追逃力度,坚决将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一追到底、除恶务尽。
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追捕“漏网之鱼”行动——
2022-03-16 10:58:5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郝萍)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公安部扫黑办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追逃态势,持续深入推进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
近日,在我有关驻外使馆的支持协同下,经我公安机关与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涉恶犯罪在逃人员林某强(男,41岁)在境外落网,并被成功遣返回国。
据了解,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追捕“漏网之鱼”专项行动,加大追逃力度,坚决将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一追到底、除恶务尽。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上海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案告破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