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晚9时30分许,平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道X150线张家镇榕津村路段开展夜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时,对从榕津方向驶来的一辆面包车驾驶人卓某进行例行酒驾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司机卓某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卓某告诉执勤民警,自己知道酒后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但因自己父亲突发急病,便匆忙驾车送父亲赴张家镇医院救治。执勤民警打开车厢门,见到一位老人蜷缩在后排座位上痛苦地呻吟着,说是自己肚子痛。了解这一情况后,执勤民警驾驶卓某的车辆,火速将病人安全送达张家镇医院,并联系医生立即对病人进行急救,使病人及时得到了医治,保障了病人的生命安全。
执勤现场,民警对卓某酒驾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随后,执勤民警驾驶警车将卓某送到医院照顾其父,卓某及其家属对交警这一系列的暖心行为连声道谢。
日前,根据卓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平乐交警依法对卓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