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7时,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法院院内警灯闪烁,执行干警严阵以待。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琪轩一声令下,60余名参战干警奔赴旬阳市火车站一铁道线路执行现场,经过5个小时的艰苦奋战,一起长期非法侵占铁路用地,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排除妨害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系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东站与王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王某某长期非法侵占铁路用地,修建违法建筑并意图谋取高额“补偿”,安康东站多次与其协商未果,遂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安康东站对案涉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王某某在安康东站的土地上自行修建了房屋并居住,其行为侵犯了安康东站的土地使用权,判处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清除其所占用安康东站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恢复铁路土地原状。王某某既未上诉,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安康东站遂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与王某某及其亲属沟通,但其拒不配合,态度恶劣。法院了解到王某某一家在旬阳县城购置有房屋,其居住权能够得到保障,故决定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带离现场,依法对王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实施强制执行。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涉案物品进行登记公证并搬离至指定场所,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对现场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在西安铁路公安局安康公安处、安康市汉滨区法院,旬阳市法院、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的配合支持,和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的监督和公证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社区干部的见证下,违法建筑被依法强制拆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
此次强制拆除执行活动,是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合成作战模式,建立法院执行与铁路、地方政法及基层组织的全面协同,通过执行集团作战方式,形成强制执行威慑,实现以点带面,以重点案件带动其他案件主动履行良好效果的生动实践,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营造了积极履行生效判决、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金林旭 张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