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2021年度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荣获“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新媒体工作先进集体”双项荣誉称号,吴娜被评为新媒体工作先进个人。
2021年以来,泾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秉持新闻宣传工作与院中心工作不分家的理念,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编发,将宣传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加强新闻宣传者工作能力培训,为全院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突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宣传工作服务院党组决策、服务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为法院工作科学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宣传支撑。
过去的一年,泾阳法院紧密围绕本院辖区重点、亮点、热点、特色工作,深入挖掘新闻素材,精准提炼内容观点,以优秀的作品,讲述泾阳法院好故事、传递泾阳法院好声音,赢得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泾阳法院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今后,泾阳法院将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拓展新闻宣传,深入挖掘新闻宣传亮点,不断推动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泾阳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