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合作,是强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根本方向,是优化国际科研环境、营造开放创新生态的必由之路,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从历史上看,近现代世界科学中心的每一次转移,背后都能看到开放式创新体系的催化作用,也都对国家发展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从全球来看,当前世界主要科技强国均通过科技合作支撑其创新型国家建设,如美国依托科技合作外源性模式短时间内成为世界科技强国,日本将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作为科技基本政策等。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以更高质量的开放赢得更高质量发展,诸多领域实现了与世界先进技术的并跑、领跑。
当前,中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同样要坚持在开放的国际环境中推进高质量科技交流合作,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集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创新资源。与此同时,世纪疫情和百年变局交织,国际格局深刻演变,使得中国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呈现新形势、新特点:一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拓宽国际科技合作边界,重塑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交流需求。二是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科技高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对全球科技和经济格局造成“创造性破坏”,亟须塑造跨领域、多元化、开放包容的全球科技合作治理体系。三是人类面临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粮食安全、能源危机等共同挑战,亟待寻求适应新形势的全球科研协作机制,携手探讨人类共同命运的科技解决方案。四是逆全球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思潮抬头,进一步凸显加强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及开放创新生态建设,形成了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建立了目标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资源深度融合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机制,国际话语权、领导力明显提升。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开放合作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放眼国际、拓宽合作,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亟须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建立科技开放合作战略政策体系。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调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在国际竞争中掌握更多主动权。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企业和科研院所、行业发展和社会民生不同层面需求,研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新时期开放合作总体战略,加快构建分工合理、协同有序的开放合作战略体系,并针对不同国家的科技创新优势及产业发展需求等,制定差异化的科技创新合作政策。
二是搭建创新平台,拓展科技领域开放合作广度深度。要用好国际展会平台,如依托进博会、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行业类的国际知名展会平台,加强前沿科技成果、科技产品的交流互鉴,拓展科技合作广度。同时,充分挖掘政府间、合作机构间的利益交汇点,在“一带一路”倡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等机制下,共建联合研究机构、科技园区、数据共享平台等,深化实质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拓展科技合作深度。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破除阻碍开放创新生态建设的制度藩篱。要稳步扩大技术创新领域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并推动我国在科技创新法律、知识产权保护、行业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要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的税收、财政、金融等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科技资本跨境流动机制,建立跨境科技资本融资制度,提高金融市场配置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能力。
四是加强民间合作,促进创新主体多方融入全球网络。要发挥行业联盟、社团的纽带作用,支持引导产业界、科研界、科技社团对接国际资源,搭建多元化国际科技合作渠道。要发挥领军企业“引进来”的核心作用,聚焦全球一流创新技术和研发平台,打造高水平的国际联合研发基地、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出去”,通过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分支机构等方式,快速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
五是聚焦关键领域,提升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话语权。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滚动出台相关技术清单,支持国内创新主体与国际高水平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保障国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围绕前沿重大科学问题,支持国内科研院所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参与或牵头成立国际科学组织。
(作者:王光辉,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人才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