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激励是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是释放科技创新潜力、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重要渠道,也是科技人才工作的永恒主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全方位改革科技体制、多层面优化激励机制,千方百计营造宽松环境,凝聚人才、成就人才。一是法律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科技激励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相继出台《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为激励创新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二是系统化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稳步推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更加体现科研活动规律,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逐步扩大,科研管理机制更加优化。企业研发激励力度显著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逐步落实。三是科技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等试点全面启动,破“四唯”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有序推进。《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对132个经济体的创新生态系统表现进行综合评价,中国排名第11位,较2021年上升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增幅居36个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
在充分肯定我国创新生态建设成效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当前科技激励仍然存在国家使命导向激励不足、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缺乏长期稳定支持、对青年人才激励不够、激励“最后一公里”不通畅等短板,一些激励政策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变形、走样、打折扣等现象。一是盲目激励,有的单位激励导向不够明确,缺少系统的细化措施,相关激励举措缺乏协同。二是攀比激励,不同单位之间为争夺人才,争相提高激励的物质水平,造成引才的恶性竞争。三是激励过度与不足互见,有的单位片面追求物质激励,有的激励与贡献不匹配,有的则顾虑较多,不敢实施物质激励。当前实践中,我国科技激励机制建设与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布局不能很好适应,需要通过改革攻坚加以完善。
人才济济,有序组织是关键,有效激励是保障,创新土壤最重要。新征程上,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迫切要求以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安排,最大限度激发人才活力、释放创新潜能,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强化价值导向。以有效激励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科技人才追求真理、挑战未知,强化服务国家、造福人类的责任。坚持“四个面向”,激励科技人才突破受制于人的“卡脖子”难题,增强服务“国之大者”的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发挥人才主体作用的科研组织模式,让经费、设施等物质条件服务于人的创造性劳动。坚持激浊扬清,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引导科技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恪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
二是尊重科学规律。着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需要,遵循创新发展、科技管理、人才成长规律,摒弃行政化、官本位,信任人才、包容人才,激励引导人才敢为天下先、勇攀世界科技巅峰。针对基础研究探索性强、厚积薄发等特点,强化对“安、专、迷”者的长期激励,鼓励看准方向、“十年磨一剑”。针对青年人才成长特点,实施雪中送炭式的及时激励,帮助他们稳定职业预期,克服影响职业起步的“静摩擦力”,更便捷获取“第一个馒头”“第一桶金”,尽快崭露头角、脱颖而出。针对创新团队发展特点,坚持放权,提倡协同,激励形成战略人才力量的雁阵格局。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中,嵌入科学激励机制。注重基层首创,加强评估总结,增强激励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坚持学术性、荣誉性,鼓励和规范科技社团等社会力量设奖,健全社会激励体系。优化稳定支持机制,提升科技人才激励获得感,统筹解决科技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让有突出贡献者“名利双收”。针对某些政策造成科技人员怕担责任、研究避重就轻、避难求易等问题,着力激励攻坚克难,宽容挫折失败,优化创新生态。统筹用好激励政策工具,强化协同衔接,推动扎实落地,提升激励整体效能。
四是拓展开放合作。鼓励创设更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科技奖项,聚天下英才而励之。支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科技组织等共同设立国际奖项,加大中国科技创新成果集成宣示和推介力度,着力解决我国优秀青年科学家冲击国际科技大奖“临门一脚”的难题。强化对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的激励,支持他们在国际舞台履职尽责。
作者:吴善超(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