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忠告》又名《为政忠告》,由《牧民忠告》《风宪忠告》《庙堂忠告》三书汇编而成,是元代名臣、散曲大家张养浩撰写的一部古代官箴经典,也是其为官从政心得经验的深刻总结。作为一代名臣,张养浩为官数十载,历经元代六朝,先后担任过山东堂邑县尹、监察御史、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陕西行台中丞等官职,一生居官清廉、刚正不阿、勤政为民,其思想和事迹备受后人推崇。元代史学家苏天爵曾赞誉他,“其牧民则为贤令尹,入馆阁则曰名流,司台谏则称骨鲠,历省曹则号能臣”。
《牧民忠告》《风宪忠告》《庙堂忠告》分别成书于张养浩担任堂邑县尹、监察御史和参议中书省事期间。最初三部书单独行世,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时任广西按察司佥事黄士宏将其合为一册,总题为《为政忠告》,后改为《三事忠告》。就内容看,三者各有侧重。《牧民忠告》主要从德行、操守、职事等方面阐述地方官员应具备的品质及处理政事的能力,《风宪忠告》则主要从自律、尽责、为公等方面阐述监察官员应具备的修养及奉行的工作原则,而《庙堂忠告》主要从修身、立德、尽忠等方面阐述朝廷大员应具备的境界及担负的重要职责。清代编纂《四库全书》时,将《三事忠告》收录在“官箴”目下,并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评价该书“其言皆切实近理,而不涉于迂阔。盖养浩留心实政,举所阅历者著之。非讲学家务为高论,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也”。诚如《四库全书》之评价,《三事忠告》蕴含着宝贵的政德理念。
为政者首重道德修养
张养浩一生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始终秉持孔孟之道从仕做人。在《三事忠告》中,他从儒家“为政以德”的基本原则出发,将注重道德修养视作为官从政者的立身之本。
在《牧民忠告》中,张养浩开卷即写“省己”与“克性之偏”,强调担任地方官的人应该时常反省自己,并注意克服性格中的缺点。对于所要反省之事,他首先奉劝为官者得到提拔任命之时,即应扪心自省,反思自己的功劳和能力是否配得上这样的晋升,既往为官期间是否真正做到了矜严自守、勤于政务。在强调“省己”的同时,张养浩还认为每个人“材质强劣,有所不同”,各有其优缺点,为官者必须正视自身不足,并痛下功夫予以改正,“弛缓克之以敏,浮薄克之以庄,率略克之以详,烦苛克之以大体”,只有这样才能为取得事业成功奠定基础。
在《风宪忠告》中,张养浩把“自律”放在首篇,指出“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严也。然有官守者,则当严于士焉;有言责者,又当严于有官守者焉”,意在强调从政者要有比一般士人更高的自律意识,而有进言职责的监察官对自身的要求更应严于普通官吏。
在《庙堂忠告》中,张养浩亦把“修身”作为开篇,强调“惟善自修者,则能保其荣;不善自修者,适足速其辱”,意在提醒官员要清醒认识到加强自身修养的重要性。同时,他在书中还分别列举了“善自修者”和“不善自修者”的四种表现,指出“善自修者”做到“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就能“令名随焉,舆论归焉”。
为政者务要戒贪养廉
张养浩居官以清正廉明见称于世,即使身处政局混乱、吏治腐败之时,仍能做到清廉自持纤尘不染。在《三事忠告》中,他谆谆告诫为官从政者要戒贪养廉、洁身自爱。
在《牧民忠告》中,张养浩特别强调戒贪止欲的重要性,劝告为官从政者只有做到谨守公廉,才能避免灾祸远离耻辱。如果清廉失守,即使一时未被查处,也会终日惴惴不安,与其在败露之时悔之晚矣,倒不如一开始就严加防范,以谨守公廉换得坦荡心安。在此基础上,张养浩还指出家人的“喜奢好侈”是为官之人在廉洁奉公方面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因此,他主张官员必须严格约束家人,严禁侵害百姓利益,更不能目无法纪在外招摇生事。
在《风宪忠告》中,张养浩专门列举了当时监察官员容易出现的十种徇私枉法行为:“或巧规子钱,或盗行盐贴,或荒耽曲蘖,或私用亲属,或田猎不时,或宴游无度,或潜托有司之事,或妄兴不急之工,或旷官第而弗居,或纵家人而不检”。在他看来,以上种种行为均是担任监察官的忌讳,都有违廉洁奉公的基本要求,因此也是监察官员尤其需要深加自省和坚决避免的。
在《庙堂忠告》中,张养浩以诸葛亮和元载为正反案例,奉劝身居庙堂之上的高级官员要效法诸葛亮一生清廉奉公,“二十年无尺寸之增于家”,夙夜在公以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后世百姓所称颂。切不可像唐代元载一样利令智昏,唯利是图,不仅为世人所不齿,也使自己身陷缧绁追悔莫及。
为政者尤需尽责担当
张养浩入仕之初便立下报国为民之志,终其一生始终心系民瘼,竭忠尽职,在他身上展现了古代文人为官的济世情怀与责任担当。在《三事忠告》中,他将个人所秉持的尽责担当精神注入其间,结合地方官员、监察官员以及朝廷重臣各自肩负的具体职责,告诫为官从政者一定要做到居官有为恪尽职守。
在《牧民忠告》中,张养浩从“拜命”“上任”“听讼”“御下”“宣化”“慎狱”“救荒”“事长”“受代”“闲居”十个方面系统论述了地方官员日常工作所要注意的方方面面,并且在文中专门强调为官之人领着俸禄就应竭力为国家做事,如若受俸居官而怠工旷事,那么就不仅愧对自己的良心,更对不住公道和百姓。
在《风宪忠告》中,张养浩认为身居监察官这样的特殊职位,必须“居其官,则思尽其职”,要始终秉持“道之所在,死生以之”的价值追求,“不荡于富贵,不蹙于贫贱,不摇于威武”,即使面对危难,也应有临难毋苟免的气魄。只有“竭忠吐诚,置死生祸福于度外”,才能“上不负国,下不负所学”,也才称得上“为死也大,身虽殁而名不没焉”。
在《庙堂忠告》中,张养浩专门写了“任怨”一章,强调为官从政者要敢于担当,始终做到履职尽责任劳任怨。他在文中以范仲淹、管仲、诸葛亮为例,告诫为官之人只要做到秉公用权,即使因此使他人遭受刑罚,也会赢得人们的尊重和理解,而如果一味趋利避害沽名钓誉,为了博得所谓的好名声,“一疾言厉色不敢加于人”,事事推诿,明哲保身,那么不仅有失职责,更有违人臣事君之道,其结果必将是祸及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