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当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如何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成为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议题之一。作为正在深刻影响和重塑我国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力量,乡村数字经济不仅能够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有效作用,更将在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中扮演关键角色。
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差距”挑战
收入是反映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目前,我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面临三类“差距”挑战:一是城乡收入差距。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约2.7万元,差距比较明显;二是地区间收入差距。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农村间存在显著收入差距,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后5位的省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约是1.2万元,相当于排名前5位省份平均值的40%左右;三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按人均可支配收入分组,2020年农村居民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倍差(8.23)高于城镇居民高收入组和低收入组的倍差(6.16),这表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问题比城镇居民更为突出。而且,近年来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有效缩小三类“差距”
探索缩小三类“差距”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问题之一。调研表明,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我国寻找到了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道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城乡市场一体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限制了城乡之间的产品等价交换以及要素自由流动,造成了城乡市场分割。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够打破时空限制,将农业生产者和城市消费者整合到同一数字平台,帮助农民及时获取市场供求信息,选择最佳生产和营销方式,提高农产品销量和边际收益,最终实现增收目标。此外,得益于数字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农民更容易获得资金以扩大生产规模,城乡要素市场分割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可见,乡村数字经济创造了城乡市场一体化效应,促进了城乡间商品和资本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客观上起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
第二,通过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缩小地区间农村收入差距。发展乡村数字经济,为欠发达地区农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机会,只要抓住就有可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换道超车”。
第三,通过包容性创业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发展,农民逐步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也随之变化,工资性收入逐渐成为农民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不同农村家庭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劳动力数量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从而造成农村内部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扩大。发展乡村数字经济,能够为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新的包容性创业机会。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创业模式,数字技术为农村贫困群体获得创业资源提供了更多机会,拓宽了市场边界,增加了农民收入来源,对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具有正向调节作用。
持续放大乡村数字经济产生的共同富裕效应
新时期要持续放大乡村数字经济产生的共同富裕效应,就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待解难题,有关部门要从以下三方面加强政策供给:
一是以农村物流为重点加快乡村数字经济配套产业发展。优化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推进“城市—县—乡村”物流配送一体化建设,发展城乡统一大市场。加快农村物流产业数字化转型,以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参加县、乡(镇)、村邮政站点、物流集散网点的数字化改造与建设,推动农村智慧物流等现代商业服务产业发展。
二是以制度创新加快欠发达地区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步伐。要充分利用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专门扶持政策,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建设。优先安排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符合条件的数字农业专用设备和农业物联网设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补贴。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积极改善乡村数字经济发展政策环境。
三是提升农村低收入人群的数字技能水平。围绕乡村数字经济发展需求,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网络直播、数字普惠金融等相关数字产业业务培训,提升对数字经济的认知程度和创业就业技能。鼓励村庄创业能人加大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人带一户,一户带一村”的产业包容性创新创业发展机制。
作者:傅晋华(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