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日前,《论“三农”工作》一书出版,收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文稿,深刻阐明了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正确处理哪些复杂关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中国方案,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指明方向。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
推动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三农”工作,强调“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即“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全党“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全党工作的核心。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是我主动提出要来讲讲的,目的是向全党全社会发出明确信号:‘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这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就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抓实。
农业是全社会的稳定器。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我反复强调要办好自己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始终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国际经济下行影响,一度有近3000万农民工留乡返乡。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大局能够保持稳定,没有出什么乱子,关键是农民在老家还有块地、有栋房,回去有地种、有饭吃、有事干,即使不回去心里也踏实。”目前,尽管我们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截至2021年底,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64.7%,农业产业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为7.3%,第二产业占39.4%,第三产业占53.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2倍以上。而且随着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水平的提高,农业会变得更加重要。因此,决不能根据增加值所占比重来决定产业发展优先序,因为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我国是拥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粮食出口国家相继宣布禁止粮食出口,曾经一度引起我国粮食市场的波动,可见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过分,因此粮食生产要坚持宁可多生产、多储备一些,多了的压力和少了的压力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农业补贴、保护价收购、临时收储等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的实施,2021年我国全年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十八连丰”。但尽管如此,我国粮食(包括谷物)进口数量呈上升态势。2021年,我国农产品进口2198.2亿美元,同比增加28.6%,谷物进口6537.6万吨,同比增加82.7%,同时我国还进口了大量植物油籽、植物油、畜产品等,说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食物消费对国际贸易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粮食安全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把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的要求说明任何时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都不能松,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那么如何确保粮食安全?第一,要保护好耕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做好耕地的保护利用,强调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同时,要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第二,要依靠科技进步确保粮食安全,切实解决种子领域“卡脖子”问题,打好种业翻身仗。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品种部分或全部依赖国外,一些本土品种急需“抢救性”保护,同时育种体制机制存在问题,科研机构和育种企业衔接不够,因此要加快种业科研体制和投入机制改革,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加快本土种子企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中国种业的竞争力,提升中国种业在世界种业的话语权。第三,要使种粮农民“有钱可赚”。近年来,国家持续提高了水稻和小麦各个品种品级的最低收购价格,从2018年起,在粮食大省的产粮大县试点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2年推广到13个粮食大省的所有产粮大县。这些措施都确保了种粮农民的收益。辽宁省是13个粮食大省之一,要保护、利用好黑土地,在新时代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贡献。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在2021年2月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全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自2021年起,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阶段,这是更高水平的乡村振兴,问题更复杂,任务更艰巨,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第一,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必须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因此实施乡村建设要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明确村庄布局分类;要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要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要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取得一定实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五年提升行动,重点是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健全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第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我国的城乡差距主要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上。一是农村道路建设要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往自然村覆盖、向农户延伸,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在乡村旅游发展需要的地方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二是要推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扎实推进城乡供水系统互联互通。三是要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四是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快递进村,推动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第三,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因此,我们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主要是要在县域内统一公共服务水平,如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要强化公共服务的城乡均等化,比如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城乡均等化布局,并要向基础薄弱的农村中小学倾斜;实现医疗资源城乡均等化布局,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农村的基本医疗中心,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节省公共医疗资源,减轻农民负担。
(本文为2022年度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软科学课题(rkx20220103)研究阶段性成果)
作者:孔祥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