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冠感染的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公告一发出就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认为新冠肺炎更名没有意义,更名并不能让感染症状减轻或消失。
事实上,这不是新冠肺炎第一次被提出更名。早在12月5日,中华中医药学会感染分会主任委员谷晓红就曾表示过,“新冠肺炎应更改名称,改为新冠病毒传染病”。12月15日,钟南山院士也曾在讲座中提到,“当前奥密克戎变种病毒的病死率低,而且实际上是新冠上呼吸道感染,应可改名为新冠感冒。”
那么,为什么要给新冠肺炎更名呢?
更名是对目前新冠病毒感染情况的基本判断。疫情发展三年,病毒已经发生了变异。起初感染新冠病毒后主要影响的是肺部,但现在不是,大家感染后的症状各异。新冠病毒攻击的不只有肺部,还有上呼吸道、免疫系统等,它早已经不是原来的病毒了。简单来说,就是感染新冠病毒后出现严重肺炎的概率很低,更多的是轻症或无症状。
更名更是为了缓解公众感染新冠病毒后的心理压力。如果说“名字是一个人的象征”,那么“新冠肺炎”就是新冠病毒感染的象征,“肺炎”仅能反映感染病毒后严重的症状,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因此,“新冠肺炎”这个名称不仅影响了公众对感染新冠病毒的认知,更于无形之中增加了公众的恐慌心理。例如,有的患者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即使是轻症表现,也依旧会担心是肺炎,会主动去医院检查肺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
更名还是对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的正确选择。众所周知,持续三年之久的疫情给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许多企业濒临破产甚至已经破产,民众收入减少、入不敷出。中央政府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在新冠病毒致病性减弱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新冠肺炎更名则打响了实行这些措施的第一枪。
新冠肺炎更名是对新冠病毒本来面目的还原,虽然新冠病毒没有真正的消失,但新冠肺炎更名是形势向好的预告,公众应该给予国家、给予社会宽裕的时间,让时间来检验新冠肺炎更名的合理性。
(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