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湖南邵东居民向媒体反映,自己或者家人并未接种新冠疫苗,但相关系统上却显示已经有过接种记录。以邵东市陈先生为例,因体检发现心脏问题,遵照医嘱的他,并未接种第三针疫苗。然而,路过高速检查站时,其电子健康卡二维码不仅凭空多出一针,前两针的接种时间也不对。
事关群众生命健康,一针一剂都须格外上心。然而,从报道来看,“多一针”还不是最离谱的遭遇。简家陇镇李先生的母亲,准备接种新冠疫苗时发现,早在今年6月,老人已被隔空“接种”,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后两针,批号、厂家名称、接种单位全为空白,接种日期更匪夷所思——“1985年1月1日”。
按邵东市卫健局工作人员的说辞,“凭空”多出的疫苗记录,全赖村干部,皆因为了完成任务,提前录入接种信息。如此“甩锅”,把“针问题”推给村干部的心急,未免太让基层寒心。
向上看,疫苗接种有法可依。我国《疫苗管理法》明确规定,疫苗预防接种全过程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依法承担责任。向下看,卫生服务有据可查。疫苗接种应由村卫生院、医护人员层层把关。如此专业的领域,难道村干部仅凭一己之力,就能让弄虚作假的数据混入系统里?如此卸责推诿,也有违常理。
寻根究底,“拿录入当接种”的病根,还在于“拿数据当政绩”。在某些政策执行者眼中,接种疫苗的人,仅仅是一个个计算“接种率”的数字或者“指标”而已。本该真实可信的接种记录,才成了随意篡改的数字游戏。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虽说新冠疫苗免费接种,个人不承担费用,但埋单的还是医保基金和地方财政。从这个角度看,“凭空降临”的疫苗背后,有没有靡费公帑的隐秘?这一切都该有个说法。
此前,国家卫健委数次强调,新冠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未接种者不影响出行等个人事务。可乱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层层加码,将疫苗接种服务异化地方指标任务;有的地方大搞“拉人头”“拼烧钱”式接种,消解了卫生防疫工作的严肃性。更有甚者搞出“以惩促接”的土办法,公务员不接种停发工资,家长未接种孩子暂缓上学。把“自愿”变“强制”的背后,既是权力之手越界,更是对公民权利赤裸裸的侵犯。
查阅相关新闻,不难发现,疫苗接种记录出问题的不止一时一地。例如,有湖南长沙网友自曝,家中老人过世7天后,疫苗接种记录竟然自动更新;有的打工族身在广州,却在河南老家“被接种”等等。
此前,相关举报和投诉,处理结果总是轻描淡写,一句系统故障了事,鲜有问责到底的案例。实际上,在科学严谨的大数据时代,出问题的究竟是人,还是数据?真相不难查清。
“新十条”颁布后,各地防疫政策逐步优化调整。在此背景下,更凸显出科学有序接种疫苗的重要性。特别是老年群体,接种疫苗能显著减少重症比例,是直接决定一个社会能否抵御疫情冲击的关键变量。确保接种数据真实,事关防疫大局,容不得丝毫注水和算计。无论何种原因,一旦涉及篡改造假,都应问责到底、处罚到人。通过构建清晰明确的责任机制,对造假者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白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