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开始试行全新的交通管理模式:民警一改往日查到就开单处罚的模式,使用微笑执法和柔性执法,对非机动车轻微违法的群众,用友善耐心的教育方式,让违章者印象深刻,更加注重安全出行。当地警方介绍,柔性执法不是一味纵容,对于多次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电动车方便快捷、经济实惠,成为不少老百姓的出行工具。然而,在使用电动车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失范行为,如有些家长给自己戴了头盔却忽略了给孩子戴头盔,显然存在安全隐患。
面对失范行为,简单生硬的“一抓就罚”“一罚了之”虽然省事,但其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说到底,柔性执法就是用更柔软的身段、更人性化的举措来执行规则。柔性执法不仅是对法律的守卫,也是对失范者的教化。它以一种老百姓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进行规训,这种柔和、间接的教化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柔性执法并非对失范行为沉默和纵容,而是张弛有度、宽严相济。一方面,柔性执法针对的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失范者大都没有很强的目的性和谋划性,而是源于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无禁忌、无意识;另一方面,面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者,交警部门也会重拳出击。
柔性执法的最大意义,不仅在于用更灵活的方式执行规则,以柔软的姿态彰显法治力量,也在于其传递出了一种宝贵的信任——愿意相信人们的无心之失,愿意相信人们会对失范行为纠偏,愿意相信人们不会一错再错、重蹈覆辙。
信任有助于简化合作。“答应叔叔这是最后一次不戴头盔。” “拉钩。”面对坐在电动车后座上没有戴头盔的小女孩,现场执法的交警俯下身和小女孩进行了温馨地互动;没有机械地给家长开罚单,而是“有话好好说”……与那种强硬、直接的执法模式相比,柔软、细致的教化模式看上去“更费劲”,却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让制度与规则入脑入心。
不论是“不当女儿面给父亲铐手铐”,还是“垃圾分类首违免罚”,抑或“留纸条违停免罚”,柔性执法本质上是一种以退为进,以不走寻常路的方式进行法治教育,提醒和敦促人们认同和遵循社会规范。更进一步说,柔性执法非但没有损伤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反而增强了法律的使用价值,让法律以一种更有温度的方式呈现出来。(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