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和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通知明确,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之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财税政策、金融产品规则等配套政策陆续出台。此次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意味着中国特色的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初步构建。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个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目前已形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参保人数达到10.5亿人,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
此次,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是中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意味着第三支柱将得以迅速加强。第三支柱具体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两个部分。随着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体系的发展壮大,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短板补强,将实现一二三支柱统筹协调、相互衔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促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同为第三支柱重要部分,其优势在于是有政府政策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个人养老金的政策支持主要体现为能享受税收优惠,据业内人士按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计算,如果个人所得适用20%税率,一年能节省2400元。
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直接利好各类相关金融机构。获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类银行、理财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目前,入围机构已开启“客源争夺战”,积极布局个人养老金账户业务,谋划推出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近日已有部分机构的养老产品成功出单。
此次公布的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包括大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覆盖区域之广、推进速度之快超出预期。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需要在部分城市或地区试行一年后,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开。
从制度功能看,只有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保基本,参加个人养老金才能充分体现补充养老保险的功能。这意味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10.5亿参保人群,都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潜在积极参与者,并且一旦参与其中,会实现个人养老金长期缴费,持续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通常情况下,个人养老金产品相比普通金融产品,其运作更为审慎、安全性更好,更有利于参保人资金保值增值。但是,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具体收益与金融机构资金管理水平、投资能力以及宏观经济运行密切相关,不可避免存在投资风险,甚至可能有比较剧烈的波动。
未来,在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始终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要持续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规范公司经营行为,要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樊大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