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校园欺凌问题又有抬头之势。在四川绵阳,一名身穿校服的女生被三名女子殴打,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后引发网友关注,当地警方调查称,打人者和被打者系同校同学,决定对年满14周岁的涉案人员实施治安拘留等处罚;而在河南鹤壁,一名16岁的女生被同班三名女生长期欺凌,家长将情况发到网上以后,校长等多人被处理,涉案学生被开除,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着相关题材影视剧作品的热播,以及新闻事件的曝光和处置,躲在“隐秘角落”的校园欺凌现象被更多阳光照射。这当然不是说,校园欺凌问题在过去没有,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社会、学校和部分家长对校园欺凌现象不重视,才让其长期未得到舆论场应有的正视。
分析当下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可以发现有两个特点:一是校园欺凌的手段更加恶劣、后果更加严重,暴力性质十分突出;二是校园欺凌的发生有低龄化趋势,像在四川绵阳此次曝光的事件中,施暴者不仅有年满14岁的学生,更有未满14岁的学生,给依法惩治和教育提出了新的问题。校园欺凌绝非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而是影响青少年学习、成长乃至一生的梦魇,必须充分重视。
首先要明确的是,校园欺凌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只有坚持在法律框架下审视校园欺凌现象,校园欺凌受害者才能得到更好保护,实施或准备实施的欺凌者才能得到威慑和惩处。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年龄虽小,但并没有逃避法律制裁的特权。即使涉案者的年龄不满14周岁,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其监护人也负有管教的法律责任。
从很多恶性校园欺凌事件上,都能看到教育者甚至执法人员不作为的问题。有人说,校园欺凌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有的校园欺凌受害者,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之中。这与教育者缺乏正确处置,司法干预不及时不彻底有着密切联系。在河南鹤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班主任得知情况以后,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学校也以不知情为由推脱监管责任。学校是保障学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如果教育者失职渎职,学生就无法建立最起码的安全感。同时,在接到校园欺凌的报案以后,执法部门也要及时响应,充分调查,给受害者家庭一个公平的交代,尽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之责。
铲除发生校园欺凌的土壤,关键在学校,根源在家庭和社会。绝大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伴随着家庭教育缺失、对子女监管不力,家庭暴力频发,社会不良风气污染等问题。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来说,当他们实施暴力、虐待行为的时候,是嚣张的施暴者,而就他们的成长环境而言,他们也可能是受害者。校园欺凌的实施者毕竟是孩子,并非天生“十恶不赦”之人,在坚持依法依规严惩的同时,也要注意从源头阻断校园欺凌,让更多孩子明辨是非,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正视并公平地处置校园欺凌,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当然,要认识到治理校园欺凌很难毕其功于一役,注定是一场长期而复杂的斗争。我国社会城乡和地区差异大,不同环境中的校园欺凌有不同表现,这也要求有关部门不断细化工作,根据当地校园欺凌的特征“对症下药”。当然,从源头上说,还是要继续推进教育公平,让善意得到回报,让每一个孩子都看到向上的希望,而不是在暴力与施虐中自我沉沦。(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