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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避免假货 平台大有可为

2022-11-25 20:50:32    南方日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规定“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

直播带货,借新技术之风发展为一种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在促进就业、扩大内需、提振经济、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假冒伪劣商品频现、直播营销人员言行失范、消费者维权取证困难等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多部门联合出台《行动方案》、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规范网购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直播带货,是风口亦是风险口。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5.45万亿元,同比增长5.6%,较去年同期提升2.2个百分点,是疫情下驱动消费的重要支撑。然而,直播带货也被不少人斥为假冒伪劣的秀场,头部主播频频因“货不对板”问题而激起质疑。梳理最近几年的媒体报道不难发现,平台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市场监管执法难等,是阻碍网购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障碍。

网购经济本该是“口碑经济”“信任经济”。在直播带货这一新型购物场景中,网络直播只是手段,真正能支撑新业态走红走远的,只能是货真价实的产品与服务。这就意味着,“线上带货”必须经得起“线下检验”。落实到现实层面,即用产品质量赢得网络流量。因此,紧抓平台企业这一货物展示窗口,不失为破解产品质量困局的可行思路。

一步一个脚印走,一棒接着一棒干。从市场监管总局对直播带货平台开展行政指导,提出包括建立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在内的6条要求,到7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再到如今18部门积极响应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部署,发文要求平台企业强化直播带货产品质量管控和追溯,一系列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举措正陆续推进,共同守护我们身边的网购环境。

直播带货,用好可激活消费市场的“一池春水”。目前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已达8.41亿,庞大体量更是呼唤高质量的网购产品与服务。把好全过程质量关、筑牢全链条追溯网,或可避免直播带货变带“祸”。(静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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