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通报了一起侵权案件。福建厦门一女生被好友告知,一网络祭祀平台设有自己的纪念馆,包括灵堂、详细个人信息和照片。该馆建立于2016年,累计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11月21日 光明网)
网络祭奠,与“云祭扫”同义,是一种信息化、便捷式、环境亲近的新型祭奠方式。2007年清明节前夕,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推广“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法。近年来,为避免现场祭扫可能引发的聚集性疫情,全国多地发文“暂停现场祭扫活动”,“云祭扫”也因此趋于活跃。据了解,用户不仅可以在网上祭奠系统中建墓,还可以实现行礼、献花、上供品、点烛上香等扫墓操作。
古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网络祭奠的面世与推广,本是以现代科技改造传统习俗的一次有益尝试,迎合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行孝抗疫两全其美的现实需要,意在化解“祭祀污染”难题,引领绿色环保风气,应该为之叫好。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网络祭奠却问题频发、乱象丛生,点燃了不少“云端乌烟”,造成社会规则和思想的污染。
此次事件中,网络祭奠平台未能落实实名认证,信息监管出现漏洞,导致出现了“人明明活着却被祭奠了6年”这样的荒唐事。这违反了《民法典》相关条令,触犯了法律法规的红线。前不久,线上祭奠网站“孝爱之家”网出现了侵华战犯的网络祭奠页面、堂而皇之为战犯“招魂”,这种情况的出现则是置民族历史于不顾,公然蔑视、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如此种种越线行为,与设立网络祭祀健康、文明的初衷背道而驰,与法律、道德的规范水火不容,必须得到重视、加以严惩。
还网络祭奠一片天朗气清,必须抓牢平台主体责任。网络祭奠平台信源失察、监管失责,就会导致祭扫失序、人心失定。疏通平台各环节审查治理效能,有利于纾解症结、杜绝失范。今年四月,国家网信部相关部门已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明期间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属地网站平台健全平台管理制度规则,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从不得歪曲历史、不得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严防活人被祭拜等层面对网站工作作出要求。如何将上述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发现、清理、惩治一批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历史公正的“乌烟”平台,各地还需不断严化规定、细化保障。
为逝者立名,为生者护心。我们期待,在抛却令人窒息的烟雾之后,网络祭奠能够重回澄明之地,盛放所有未曾来得及出口却仍值得倾诉的温柔与敬意。(董嘉怡)